建企業績申報:兩種業績"免審",三種業績"嚴審"!
12月12日,江蘇省住建廳發布《關于規范建筑業企業業績認定工作的通知》(蘇建建管 〔2016〕636號)。
《通知》中提到,施工企業業績中有2類“不需要進行業績核查”,分別是:
1、在“一體化平臺”中有完整關聯記錄的在線流轉工程業績;
2、網上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的工程業績。
以上2類業績在一體化平臺中是有完整記錄或有據可查的,因此不需要進行業績核查。
另外,有3類業績必須經申報、核查、公示后,才能作為有效業績入庫,分別是:
1、個人業績未辦理備案的;
2、在建、在線工程待竣工(交工)項目;
3、補錄的歷史工程業績。
有關“歷史業績補錄” 的內容,上篇文章中已簡單介紹過,本文不再贅述。(文末所附“文件原文”第三章中,有詳細操作流程!)
個人業績
個人業績,是《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中要求提供的相應人員完成的工程業績,主要是指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的工程業績。
按照備案情況,個人業績又分為已經在“一體化平臺”中備案的業績和沒有備案的歷史業績。
1、已經備案的個人業績
申報:已按照要求進行關鍵崗位人員備案的,申報時,只需在提交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個人業績核查匯總表”(蘇建建管〔2012〕640號附件二)備注欄注明“平臺中已備案個人業績”即可,該項業績不再進行業績核查,業績證明材料不需要提交。
認定:如滿足要求,該項業績即予認定。
如果業績材料無法說明相應技術指標,如金額(萬元)、面積(平方米)、工程層數(層)等,申報單位應補充完善。
2、未備案的個人歷史業績
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項目技術負責人等關鍵崗位人員的備案,需要施工企業在一體化平臺進行施工合同備案時,同步進行。
備案:江蘇省內施工企業需要從住房城鄉建設廳有關業務系統導入。省外施工企業須先通過“省外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核驗管理系統”辦理進省核驗手續后,方可辦理人員備案。
如果仍有未入庫備案的歷史業績,需要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完成業績核查,并加蓋公章。經過核查,個人業績在省建設廳網站公示。
公示通過后,自動入庫。
待竣工項目
根據住建部的規定,未進入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的企業業績,不作為有效業績認定。因此,新建、在建項目未入庫的,一定要及時進行數據補錄,完成入庫工作。
在線工程,是指2015年5月1日后在江蘇省一體化平臺上辦理過項目登記、施工合同備案、施工許可等事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根據江蘇省規定,必須提交施工許可證,才能將提交的竣工(交工)工程作為業績自動入庫。否則,該工程業績不得入庫。
另外,還需提交以下資料:
1、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單位需提交
(一)施工合同(從一體化平臺施工合同備案系統中自動獲取);
(二)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三)加蓋監理(建設)單位印章的竣工報告(原件)或竣工驗收報告;
(四)單位工程主要指標及項目管理機構人員信息表(系統中填寫相關內容后自動生成)。
2、分包單位需提交
(一)分包施工合同(從一體化平臺施工合同備案系統中自動獲取);
(二)總承包工程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三)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驗收記錄(需加蓋監理(建設)單位印章的原件);
(四)單位工程主要指標及項目管理機構人員信息表(系統中填寫相關內容后自動生成)。
具體申報流程,請根據文末所附“在線工程竣工(交工)申報流程”進行操作!
其他注意事項
1、適用資質范圍:
(一)施工總承包類別: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含特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含特級)。
(二)專業承包類別:地基基礎工程、電子與智能化工程、消防設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溫工程、鋼結構工程、建筑裝修裝飾工程、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建筑幕墻工程、隧道工程(市政)、橋梁工程(市政)、古建筑工程等。
其它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資質業績認定辦法,按蘇建建管〔2012〕640號、蘇建建管〔2012〕690號、蘇建建管〔2014〕86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2、招投標、信用評價、評優評獎所用業績的認定
施工企業參與招投標、信用評價、評優評獎時,以“省一體化平臺”中的業績為準。
申報時,施工單位向相應的監管機構提交“工程業績匯總表”。表中應注明“工程名稱”、“工程地點”、“業績完成單位”、“建設單位” 、“開竣工時間”、“工程主要指標”、“業績來源環節”(如“平臺中關聯業績”、“平臺中補錄業績”)等。
相關監管機構在“省一體化平臺”施工企業業績庫查驗后即予認定。
3、歷史工程業績
歷史工程,是指在2015年5月1日前工程已竣工,且具有施工許可證或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施工的證明材料的工程項目。
歷史工程(含省內、省外工程)實行自愿補錄,補錄截止時間為2017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對歷史工程進行補錄。
文件原文:
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規范建筑業企業業績認定工作的通知
蘇建建管 〔2016〕636號
各市、縣(市、區)建設局(委):
為加快推進建筑市場監管信息化,深化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以下簡稱“省一體化平臺”)數據應用,利用“省一體化平臺”實現行政審批、行政管理與“市場”、“現場”監管信息關聯共享,推進無紙化審批進程,提升政務服務效能,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等有關工作要求,現就完善“省一體化平臺”項目庫建設、規范建筑業企業業績申報和認定等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省一體化平臺”是全省建筑行業監管的重要抓手,是各相關建設主體履行建設程序的重要平臺,是工程項目信息的有效載體。全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行政許可和行政管理中對建筑業企業業績認定均需以“省一體化平臺”中的施工企業業績庫數據為依據,在資質審批、信用評價、招標投標、評優評獎時要以施工企業業績庫數據為唯一數據源。
各地建筑市場監管機構應通過平臺有關業務系統中的工程項目監管信息對各類工程業績進行認定。全省工程項目信息需通過“省一體化平臺”方可推送到“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 服務平臺”。
二、省一體化平臺業績適用建筑業企業資質類別
(一)施工總承包類別: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含特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含特級)。
(二)專業承包類別:地基基礎工程、電子與智能化工程、消防設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溫工程、鋼結構工程、建筑裝修裝飾工程、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建筑幕墻工程、隧道工程(市政)、橋梁工程(市政)、古建筑工程等。
上述類別以外的其它施工總承包和專業承包資質業績認定辦法,按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業績核查工作的通知》(蘇建建管〔2012〕640號)、《關于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業績核查工作的補充通知》(蘇建建管〔2012〕690號)及《關于進一步規范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業績核查工作的通知》(蘇建建管〔2014〕86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三、“省一體化平臺”企業業績申報和認定
“省一體化平臺”中的施工企業業績庫數據來源有三類,一是在“省一體化平臺”中有完整關聯記錄的在線流轉工程業績;二是在“省一體化平臺”中辦理的竣工驗收備案工程業績;三是在“省一體化平臺”中補錄的歷史工程業績(2015年5月1日前已竣工工程且取得施工許可證的)。
“省一體化平臺”中在線流轉工程和網上辦理的竣工驗收備案工程進入業績庫時不需要進行業績核查;補錄的歷史工程業績需按原規定由項目所在地完成業績核查后才能在“省一體化平臺”中進行補錄。
建筑業企業申報資質時,所用代表工程業績必須全部采自“省一體化平臺”。
(一)完整關聯記錄的在線工程業績
有完整關聯記錄的業績是指在“省一體化平臺”中“項目登記系統”、“招標投標系統”(應招標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系統”、“施工許可系統”、“在線工程竣工(交工)申報系統”等環節,項目信息完整關聯的工程業績。在線工程竣工(交工)申報由施工單位在“省一體化平臺”上的“在線工程竣工(交工)申報系統”辦理(流程見附件)。
申報:平臺中有完整關聯記錄的業績,建筑業企業申報資質時,只需在提交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企業業績核查匯總表”(蘇建建管〔2012〕640號附件1)備注欄注明“平臺中在線關聯業績”即可,該項業績不再進行業績核查,業績證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施工許可證、中標通知書等)不需要提交。
認定:資質許可機關在受理企業資質申報時,需在“省一體化平臺”施工企業業績庫中的“在線工程竣工(交工)申報”進行核驗,并可結合“省一體化平臺”有關項目監管環節進行核驗。如一體化平臺中業績材料無法說明相應技術指標時,資質許可機關可責成申報單位補充相關業績材料。
(二)竣工驗收備案工程業績
2016年6月1日后,建設單位在“省一體化平臺”上的“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系統”辦理的竣工驗收備案工程(辦理流程見蘇建建管〔2016〕116號),在項目所在地竣工驗收備案機構確認后,該工程將自動進入“省一體化平臺”施工企業業績庫。
申報:建筑業企業申報資質時,只需在提交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企業業績核查匯總表”(蘇建建管〔2012〕640號附件一)備注欄注明“網上竣工驗收備案業績”即可,該項業績不再進行業績核查,業績證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施工許可證、中標通知書等)不需要提交。
認定:資質許可機關在受理企業資質申報時,需在“省一體化平臺”施工企業業績庫中的“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進行核驗,并可結合“省一體化平臺”有關項目監管環節進行核驗。
(三)補錄的歷史工程業績
歷史工程是指2015年5月1日前工程已竣工,且具有施工許可證或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施工的證明材料的工程項目。企業補錄該類業績時,需按原規定由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完成業績核查后,再辦理網上補錄。
省外歷史工程未進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按原規定由企業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查工程基礎材料并出具初查意見后,在每月的最后一周扎口匯總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由廳發函至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查,反饋真實有效的核查意見后,施工單位在“省一體化平臺”進行補錄。
施工企業補錄時,在“省一體化平臺”登錄“施工合同備案系統”,選擇“施工業績補錄”模塊進行操作。施工總承包工程業績補錄需上傳“工程項目信息表”(網上填寫有關信息后系統自動生成)、“單項業績核查表”(蘇建建管〔2012〕640號附件四)、中標通知書(如有)、施工合同(合同協議書部分)、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備案表)等;專業分包工程業績補錄應上傳總承包工程的施工許可證,分包工程的工程款支付憑證及發票,其余上傳材料同總承包一致;專業承包工程業績補錄應上傳專業承包工程的施工許可證或其它能證明其依法單獨承包該專業工程的材料,其余上傳材料同總承包一致。
境外工程補錄時,選擇“省一體化平臺”相應模塊,上傳“工程項目信息表”(網上填寫有關信息后系統自動生成)、工程合同(反映工程主要指標的有關條款)、工程驗收證明、對外承包工程資格證明、項目所在地中國使館提供的項目備案材料等。
補錄的歷史工程業績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認成功后(省內工程補錄提交給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省外、境外工程補錄提交給企業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認),自動進入“省一體化平臺”上的“業績公示欄”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15天,公示期滿如無異議,業績自動進入施工企業業績庫。
歷史工程(含省內、省外工程)實行自愿補錄,補錄截止時間為2017年4月30日(以在“省一體化平臺”中錄入時間為準),逾期不再對歷史工程進行補錄。補錄的業績應符合資質標準、信用評價、招標投標所對應的標準及時限等考核要求。
申報:補錄業績公示結束后,方可做為資質申報業績。申報時,只需在提交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企業業績核查匯總表”(蘇建建管〔2012〕640號附件一)備注欄注明“平臺中補錄業績”即可,該項業績不再進行業績核查,業績證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施工許可證、中標通知書等)也不需要提交。
認定:資質許可機關在受理企業資質業績申報時,需在“省一體化平臺”施工企業業績庫中的“歷史工程業績補錄”進行核驗。一體化平臺中業績材料無法說明相應技術指標時,資質許可機關可責成申報單位補充相關業績材料。
四、個人業績申報和認定
個人業績主要是指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的工程業績。個人業績分“省一體化平臺”中備案業績和歷史業績兩種。
(一)“省一體化平臺”備案的個人業績
申報:在“省一體化平臺”上按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明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網上備案中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備案工作的通知》(蘇建建管〔2016〕214號)要求進行關鍵崗位人員備案的,申報時,只需在提交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個人業績核查匯總表”(蘇建建管〔2012〕640號附件二)備注欄注明“平臺中已備案個人業績”即可,該項業績不再進行業績核查,業績證明材料不需要提交。
認定:資質許可機關在受理建筑業企業資質個人業績申報時,需在“省一體化平臺”上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系統”相應模塊進行核驗,如滿足要求,該項業績即予認定。一體化平臺中業績材料無法說明相應技術指標時,資質許可機關可責成申報單位補充相關業績材料。
(二)個人歷史業績
個人歷史業績是指在一體化平臺中未辦理過關鍵崗位人員備案的工程業績。該類個人業績申報和認定按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業績核查工作的通知》(蘇建建管〔2012〕640號)等辦法進行。
五、招投標、信用評價、評優評獎所用業績認定
各級招標投標監管機構、信用評價及評優評獎管理部門所用的建筑業企業業績,應當采用“省一體化平臺”中的業績。
申報時,施工單位向相應的監管機構提交“工程業績匯總表”,表中應注明“工程名稱”、“工程地點”、“業績完成單位”、“建設單位” 、“開竣工時間”、“工程主要指標”、“業績來源環節”(如“平臺中關聯業績”、“平臺中補錄業績”)等,相關監管機構在“省一體化平臺”施工企業業績庫查驗后即予認定。
業績查詢可通過“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登錄相應系統。
六、有關要求
(一)抓緊部署。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通過召集會議或網絡、短信、郵件等方式及時將施工業績補錄等有關工作通知到轄區內每個施工企業,抓緊部署,及早準備,做到通知留痕,避免工作被動,確保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歷史工程業績補錄。
(二)嚴格把關。在“省一體化平臺”進行業績確認時,各級有權限機構和人員,要嚴格標準,認真履職,保證經確認的業績真實有效。對提供虛假材料申報業績的企業將列入“黑名單”并記錄不良行為。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不定期對各地確認的補錄業績進行抽查,
(三)認真服務。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企業業績申報要做好指導服務工作,按標準、按流程、按時限完成業績確認。歷史工程業績補錄時,不得搭車增設收費條件。
各地要高度重視一體化平臺數據應用,建立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式,將日常業務辦理與一體化平臺高度融合,把行政許可和行政管理從傳統的紙質工作模式過渡到當前的信息化監管和服務模式上來,著力解決過去行政審批與市場監管脫離、數據多頭采集、重復錄入等問題,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提高政務效能,保證在行政許可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監管數據應用的真實性,營造一個公開公正、健康透明的建筑市場環境。
此前發布的文件如與本通知有沖突的,以本通知為準。執行中遇到問題,請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聯系。
聯系電話:廳建筑市場監管處,025-51868691。
附件:在線工程竣工(交工)申報流程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12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在線工程竣工(交工)申報流程
在線工程是指2015年5月1日后在一體化平臺上辦理過項目登記、施工合同備案、施工許可等事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在線工程竣工(交工)申報僅用于施工單位提交工程業績和施工項目經理部關鍵崗位人員信息解鎖。提交施工許可證的,可釋放現場人員信息,也可將提交的竣工(交工)工程作為業績自動推送到“省一體化平臺”施工業績庫;無法提交施工許可證的,該操作只能釋放現場人員信息。
一、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單位竣工工程申報需提交的材料
(一)施工合同(從一體化平臺施工合同備案系統中自動獲取);
(二)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三)加蓋監理(建設)單位印章的竣工報告(原件)或竣工驗收報告;
(四)單位工程主要指標及項目管理機構人員信息表(系統中填寫相關內容后自動生成)。
二、分包單位交工工程申報需提交的材料
(一)分包施工合同(從一體化平臺施工合同備案系統中自動獲取);
(二)總承包工程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三)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驗收記錄(需加蓋監理(建設)單位印章的原件);
(四)單位工程主要指標及項目管理機構人員信息表(系統中填寫相關內容后自動生成)。
三、網上申報流程
(一)系統登錄
施工單位登錄到“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門戶網站,插入usbkey,在“業務系統”欄目下點擊“在線工程竣工(交工)申報系統”即可進入到登錄頁面。
(二)網上申請
1.總承包、專業承包竣工工程申報流程:在“在線工程竣工(交工)申報系統” 中“竣工工程申報”(總承包、專業承包)菜單→選擇“新增備案項目”→輸入網上備案的施工合同中的項目名稱關鍵字選擇項目→編輯單位工程主要指標和施工項目部管理機構人員信息表→打印工程項目主要指標及項目管理機構人員信息表,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三方蓋章→上傳施工許可證、竣工報告、單位工程主要指標及項目管理機構人員信息表→ 提交申請。
2.分包單位交工工程申報流程:在“在線工程竣工(交工)申報系統”中“交工工程申報”(專業分包)菜單→選擇“新增備案項目”→輸入網上備案的施工合同中的項目名稱關鍵字選擇項目→編輯單位工程主要指標和施工項目部管理機構人員信息表→打印工程項目主要指標及項目管理機構人員信息表,總包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三方蓋章→上傳總包施工許可證、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驗收記錄、單位工程主要指標及項目管理機構人員信息表→ 提交申請。
注:上述單位工程主要指標和施工項目部管理機構人員信息表中的數據由系統自動從已備案合同上讀取,其它部分由申報人填寫。
(三)管理部門確認
施工合同備案管理機構使用授權的USB Key登錄到“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在線工程竣工(交工)申報系統”,在主菜單下點擊“總包單位已竣工工程申報確認”或“分包單位交工工程申報確認”,對已竣工或交工工程申報資料進行核驗, 符合條件后選擇確認,則施工項目管理部關鍵崗位人員信息自動解鎖,工程業績自動推送到一體化平臺業績庫;不符合條件時,應在3個工作日內在一體化平臺上提示施工單位補充材料或注明其它原因。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6年12月5日印發